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
拍品名称 | 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1号11号楼2单元8层059号(不动产权证号:1301292100) | |
权利来源 | 司法裁定 | |
权证情况 | 1.法院执行裁定书。 | |
拍品所有人 | 被执行人*** | |
拍品现状 |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| 1、房屋设计用途:住宅 2、土地使用权类型:不详 |
租赁情况 | 无租赁 | |
钥 匙 | 有 | |
配套情况 | 配套设施齐全 ,简装 | |
权利限制情况 | 1、法院查封。 | |
提供的文件 | 1、《法院裁定书》;2、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; 3、《拍卖成交确认书》 | |
拍品介绍 1、拍卖对象: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1号11号楼2单元8层059号(不动产权证号:1301292100),设计用途为住宅,总层数18层,所在层为8层,有电梯,建筑面积为136.58㎡,3室2厅1厨2卫。竞拍前建议实地看样,若未实地看样直接竞拍,则视为对房产现状已经确认。(以评估报告为准) 2、限购情况:参照房产部门相关规定。 3、占有使用情况:无租赁。 4、法院不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参与拍卖,违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 5、拍卖结束5日内请务必按公告交款日期将剩余尾款交纳到我院指定账户,如无法按期交纳,则视为悔拍,保证金不予退还。 6、水电气及物业是否欠费不详。 7、成交后税费情况:过户所需一切税款、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。 8、该房屋详情请到不动产与房管局详细咨询,买受人购买房屋后若出现不利后果,由本人一概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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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来源河南安宏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报告编号:豫郑安宏评字[2021]052542号评估报告书号)